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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参加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研讨培训班

来源:高教所  日期:2012-04-11

  3月28日—30日,由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的《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研讨培训班在广东深圳召开,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宵兵、副司长黄兴盛出席会议并做了报告。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原副校长张国有、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高等教育研究室主任马陆亭等就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学校制度建设,现代大学章程与大学制度,大学章程要素的国际比较等方面做了报告。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已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全面规范了高等学校章程制定的原则、内容、程序以及章程的核准与监督执行机制,是高等学校开展章程建设、实施依法治校,促进科学发展的行动指南和实践纲领,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深化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分类推进高校章程建设,是《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暂行办法》的宣传贯彻、全面推进高校章程建设工作,教育部举办《暂行办法》研讨培训班。
  来自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和200多所高校相关工作负责人参加研讨培训,我校校长办公室副主任、高教所副所长荀振芳一行三人参加了培训会。(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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