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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背景下韩国大学特色化改革

来源:《科学时报》 2011年06月21日 作者:梁荣华

    全球化时代的国家竞争力主要取决于大学的竞争力和人力资源的开发,人力资源的开发又主要依赖大学,因此全球化时代大学的作用可谓异常突出。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韩国推进大学特色化改革,主要包括大学设立准则主义、研究生院类型的多样化与特色化改革、大学特色财政资助项目以及划分大学特色化类型等。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韩国的大学特色化改革也存在种种不足和误区。
  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韩国掀起了新一轮的特色化改革,这既是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面对开放与竞争的高等教育国际市场和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的必然选择。
  全球化背景下韩国特色化改革的再度兴起
  20世纪90年代初期,尚未就任总统的金泳三就提出了全球化的国家发展战略构想,以应对时代发展的需要。在其就任总统后的1994年11月,金泳三再次提出了全球化的设想,并将这一设想正式提高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加以阐释,认为全球化就是“一流化、合理化、一体化、韩国化、人类化”。要在全球一体化中实现一流化和韩国化,就必须提高国家竞争力,而全球化时代的国家竞争力主要取决于大学的竞争力和人力资源的开发,人力资源的开发又主要依赖大学,因此全球化时代大学的作用可谓异常突出。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金泳三政府提出要将提高国家竞争力作为国家施政的优先课题,并以教育为首。如何在化解危机的同时应对全球化的挑战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成为高等教育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大学特色化改革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作为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重新登场。
  韩国特色化改革的具体措施
  全球化背景下韩国推进新一轮大学特色化改革的重要标志是金泳三政府下设的教育改革委员会在1995年5月31日发布的著名的《建立主导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教育体制的教育改革方案》(以下简称《5?31教育改革案》)。2003年之后,随着卢武铉政府的上台,大学特色化改革进入全面推进阶段,改革的重点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将大学特色化改革与国家均衡发展政策紧密结合,着重建设地方特色大学;二是将人力资源开发进一步在政策上具体化,将大学特色化改革与多层次的人力资源开发紧密结合;三是强调政府多部门间的有效合作,共同推进大学特色化改革。2003年以来的大学特色化改革主要是通过一系列的大学特色化财政资助项目和划分大学特色化类型等途径来展开的。
  根据韩国教育部《教育改革要览》中的说明,“大学设立准则主义”是“为了诱导建立多样化、特色化的大学,通过大学设立基准的最小化和大学设立的自由化来提高高等教育的竞争力和研究能力”。为使具有优质项目的各种小规模特色化大学得以设立,大学设立准则主义扬弃了统一的学校设立基准,根据学校特色制定多样化的设立基准,一改以往对大学设立有严格要求的“大学设立认可制”,只要符合大学设立运营规定以及实施规则的设立程序,满足设立大学所需的最小条件就可以设立大学。因此,大学设立准则主义是只要满足一定的基准就可以自由设立大学的大学设立政策。随着教育部对大学设立的权限由认可主义向准则主义转变,教育部在大学设立上的行政裁量权大幅缩减了,使小规模特色化大学的设立成为可能。实施大学设立准则主义后,韩国高等教育机构的类型和数量都有所增加。
  金泳三政府时期出台的教育改革方案中将研究生院类型的多样化与特色化作为大学特色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实施改革之前,研究生院的类型只有普通研究生院和特殊研究生院两种。1996年2月发布的《5?31教育改革案》第二次报告中提出要在此基础上继续设立其他类型的研究生院,推进研究生教育的多样化与特色化发展,具体包括设立以法学、医学、神学、教育、信息通信、通商外交、设计等专业教育为主的“专门研究生院”和仅开设研究生课程的“研究生院大学”。截至2006年韩国共设立了138所专门研究生院,已经成为重要的且普遍的研究生院类型之一,在高级专门人才培养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以大学自身的发展战略为基础,集中社会及校内资源重点支持有相对优势的学科及学术领域”一直是韩国推进大学特色化改革的核心理念,在此理念的指导下,由政府主导制定并推进的大学特色化财政资助项目(以下简称“特色化项目”)成为推进大学特色化改革的最主要的方式。特色化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主要依据“选择与集中”的原则,首先由各大学(或大学下设的有关专门组织和机构)依据自身条件和特色化项目的具体规定和要求进行自由申报,然后由教育部(或隶属于教育部等政府部门的各种委员会组织)根据设定的评价标准或选定原则选定资助对象,利用包括政府投入在内的各种资源进行集中资助。
  除了上述各项改革措施以外,卢武铉政府还通过划分大学特色化类型的方式引导各大学结合自身情况进行合理定位,使各大学的职能和作用走向多样化和差别化,以此形成特色。韩国试图通过划分大学类型促进大学特色化发展的构思形成于1985~1987年的教育改革审议会时期,在1987年教育改革审议会发布的“十大教育改革案”中提出“四年制大学根据其是否设有研究生院进行类型划分,具体划分为没有研究生院的教学型大学、设有研究生院的大学以及以研究生教育为主的研究型大学”的设想。大学特色化类型分类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分别是学校类型分类标准和特色化领域分类标准。学校类型分类标准主要用来区分研究中心型、教学/研究并行型和教学中心型三种类型的学校。特色化领域分类标准主要用来区分综合型大学和特化型大学,主要以在籍学生数、政府财政支援额度为标准。
  评价与反思
  虽然韩国的大学特色化改革起步较早,并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掀起了新一轮的改革热潮,但韩国的大学特色化程度至今仍未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充分说明韩国的大学特色化改革存在不足和误区。
  首先,多数的大学特色化改革措施忽视了非物质形态特色的培育。大学特色化改革应当强调物质形态特色和非物质形态特色的统合,物质形态特色属于有形的表现,能够直接展现自身优于其他大学的独特优质风貌,而非物质形态特色对大学发展的影响更加深远,会直接影响到物质形态特色的外在表现。尤其是作为韩国大学特色化改革核心方式的大学特色化财政资助项目,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始终没有超越通过财政资助扶持物质形态特色发展的思维定式,不利于大学特色化改革的长远与深度开展。
  其次,韩国的大学特色化改革表现出明显的国家主导色彩。大学特色化在很大程度上应当是大学对创立、强化明显区别于其他大学的独有特色的自觉追求及其过程,但韩国的大学特色化改革所走的始终是一条国家主导型的发展道路,大学作为大学特色化改革的主体更多地扮演着配合者的角色,表现为对国家主导的改革措施的被动配合,严重阻碍了这种“自觉追求”。
  第三,特色化项目作为韩国大学特色化改革最主要的方式在执行上缺乏连贯性和持久性。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特色化项目的调整频率与政权的交替存在相当程度的一致性,并且频繁调整下出台的特色化项目之间缺少相关性,有的只是形式上的延续,导致特色化项目的执行缺乏连贯性和持久性,严重影响了大学特色化改革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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