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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字前创新与保守

来源:比较教育研究  日期:2009-10-21

    在美国有这样一个说法:“先有哈佛,后有美国。”哈佛大学的历史比美国作为一个独立国家的历史还要长一个半世纪。在其360多年的历史中,哈佛大学共培养出7位美国总统;在国会议员、政府部长以及大公司财团的总裁中,大约有1/10是哈佛的校友。在学术界,哈佛大学是美国生产诺贝尔奖获得者最多的大学。哈佛共有40名教师获得诺贝尔奖(截止到2003年),38名毕业生获得诺贝尔奖(截止到1998年)。哈佛大学不仅执美国大学之牛耳,而且是世界上最负盛名的大学之一,其影响力已超越美国国界,成为对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大学影响最大的大学之一。当我们探索哈佛大学从一所只有9名学生的小小学院发展成为世界一流大学的奥秘时,我们发现哈佛大学走了一条不断创新的道路。
  
一、创新与哈佛大学的成长历程
优良传统,实现创新与稳定的和谐统一。“在这里,新与旧,传统与创新达到了某种程度完美的和谐和统一。正是哈佛人所创建的这种哈佛精神始终领导着美国高等教育的潮流。(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哈佛大学成立于1636年,在起初成立时因设校于纽敦(Newetowne)而得名纽敦学院(NewetowneCollege),1638年因学院所在地更名为剑桥(Cambrid罗)而得名剑桥学院(CambridgeCollege),1639年为纪念约翰?哈佛的慷慨捐赠而易名为哈佛学院,1780年更名为哈佛大学。哈佛学院的成立是英国人热心教育的体现,更是清教徒传播宗教教义需要的产物。对此,哈佛大学史研究专家莫瑞森(samualEliotMorison)指出:殖民地时期,哈佛学院成立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为了增进学问以利子孙后代;二是担心从英国迁移来的牧师谢世后会给教会留下一批不学无术的牧师。川在建校初期,哈佛的创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冲破英国只有大学才能授予学位的传统,果敢地授予业生学位。其次,哈佛学院公立和私立性质并不清晰。英国的大学皆由王室颁发特许状设立,而哈佛学院是麻萨诸塞议会通过决议并由地方政府首批拨款成立的,在很长时期内政府拨款是哈佛的主要经费来源,然而根据其特许状规定的权力,学院又明显带有私人社团性质,控制权也始终掌握在公理会手中。直到19世纪初“达特茅斯学院诉讼案”尘埃落定之后,哈佛大学的私立性质才明晰起来。第三,在管理上采取与英国大学迥然不同的管理模式。哈佛学院在管理模式上并没有因袭英国大学的做法,而是设立由校外人士组成的校监委员会(Board roverseers),全权管理学校事务。为了便于管理,1650年的特许状又规定成立董事会(Corporation),董事会由校内人士组成,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这样便形成了独特的由校外人士和校内人士共同管理学校的“双院制”管理模式。哈佛学院在初期的创新,对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美国高等教育日后打破欧洲传统教条和框框的束缚,按照美国自身的特点和实际发展需要进行改革开了先河。美国史学家布尔斯廷在评价哈佛学院颁发学位的影响时说:“假如英国那种在正当地获得法人权力并可颁授学位的垄断机构(即所谓“大学”)与其他各类学校之间所作的明确区别成功地移植于此,假如为所有美洲殖民地建立单一的皇家大学,假如颁授学位的权力在所有殖民地遭到明确禁止,那么美国高等教育的历史—甚或美国文化中许多其他事物的历史—也许将迥然不同。”
  18世纪末19世纪初美国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工业革命的兴起,给哈佛大学很大的冲击。虽经激烈争论,但哈佛还是选择了后者。1819年,蒂克纳(G.Ticknor)从德国哥廷根大学学成回国,开始按照德国大学模式推动哈佛的改革。蒂克纳在哈佛的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措施:首先,打破传统的“固定课程”,允许高年级学生选修一定数量的科目;其次,以系为单位重组学院,允许学生按照自己的能力和兴趣安排学习进程,允许学生和教授相互选择;第三,摈弃纯粹背诵式的教学方法,倡导研讨式的教学方法,启发学生加人探讨学问的行列,培养学生的学术兴趣;第四,实行住校研究生(residentgraduates)计划,为哈佛大学和其他大学的毕业生提供进一步研究学术的机会。蒂克纳的改革计划虽然没有完全实现,但还是使哈佛大学迈出了从传统学院向现代大学的第一步。当代著名教育家克拉克?科尔(c.Kerr)在《大学的功用》中曾给予蒂克纳以高度的评价:“现代美国大学发展的实际界线起始于1825年哈佛大学的乔治?蒂克纳教授。”1847年,就在英国大学就古典教育和科学教育争论正酣之时,哈佛大学在北美率先设立了劳伦斯理学院,以发展科学技术,培养科学技术人才为己任。在哈佛的影响下,耶鲁大学、达特茅斯学院、密执根大学、威斯康星大学等相继设立理学和工程学科,开展科学教育。
  如果说建校初期的创新使哈佛作为一所学院得以在北美生根发芽,18和19世纪上半叶的创新使哈佛从一所地区性学院成长为地区性的现代大学的话,那么19世纪后期和20世纪初艾略特(CharlesW.Eliot)的创新则使哈佛从地区性大学走上了全国性研究型大学之路。1869年10月艾略特出任校长后,便开始对哈佛大学进行一系列的改革。首先,改造专业学院,提高专业教育质量。艾略特以法学院为突破口,对法学院、医学院、神学院进行整顿,新建商学院、牙医学院、文理学院,改革教学方法,严格评价制度,将专业学院教育提高到研究生教育层次。其次,创办研究生院,发展研究生教育。1872年,哈佛设立研究生院,但最初并不像德国大学那样把研究生教育与本科生教育隔离开来,而是将研究生院与本科生院交叠在一起,研究生课程也向本科生开放。第三,确立科研职能,加强学术研究。艾略特认为大学不仅具有传授和储存知识的职能,而且具有创造知识和追求真理的职能。他提倡学术研究自由,主张教师承担起教学和科研双重职责。从此,学术自由成为哈佛大学的新传统,科学研究成为哈佛大学的新职能。第四,改革课程体系,建立选修制度。艾略特出任校长后,全面实行选修制,并借助选修制把科学课程、专业课程引人大学课程,哈佛大学开始突破古典教育的传统,形成普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课程体系。经过40年的不断改革,艾略特使哈佛大学成为美国最早的研究型大学之一,并为哈佛日后跻身世界一流大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面对耶鲁、芝加哥、霍普金斯等大学的竞争,艾略特之后的哈佛大学校长普遍都把改革的重心放在提高学校的学术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之上。首先,制定以学术标准为基础的严格的教师聘任和升迁制度。1933年出任哈佛大学校长的科南特(James Bryant Conant)指出:“大学者,大师荟萃之地也。如果一所大学聘任的终身教授是世界上最优秀的,那么这所大学必定是最优秀的大学。”他把学术创造力和学术造诣作为遴选教师最主要的标准,并以学术标准为基础,在教师的聘任和升迁上制定了“非升即走”(up or out)的原则,从而确保了哈佛大学的教授都是杰出的学者,都是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从而保证了哈佛大学在美国乃至世界大学中的领先地位。其次,把科研和研究生教育置于大学的中心地位。科南特指出“必须促进知识并使其代代相传……知识一旦停滞,就会退化并丧失其生命力,对今天和未来的作用也就微乎其微……热衷于学术冒险应该是新大学的特点。我们的教师必须一如既往地在各个方向上扩展知识的疆界。”科南特鼓励教师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同时加强研究生教育,不但使原来的专业研究生院得到迅速发展,而且新建公共行政管理和公共卫生两个研究生院,建立博士后中心,使哈佛大学的科学研究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处于世界顶尖水平。第三,制定普通教育计划,强化普通教育。为了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培养情感和智力全面发展的人才,哈佛大学于1945年发表了题为《自由社会中的普通教育》的报告,要求本科生在学习本专业的课程之外必须学习6门普通教育课程,以达到普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平衡。1979年,在文理学院院长罗索夫斯基(Henry Rosovsky)的领导下,哈佛大学开始实施“核心课程”,要求学生在规定的6大类、10个领域的核心课程中,必须从其中8个领域中各选修1门课程方可毕业。经过几任校长的不懈努力,哈佛大学逐渐成为一所世界一流的著名学府。
  二、创新与哈佛大学的办学理念
  艾略特曾经说过:“一所大学出现停滞现象是非常可怕的,如果一个良好的过去使我们满足于现状而不思进取,那将尤为可怕。”哈佛大学360多年的发展史,就是一部锐意改革、不断进取和创新的历史。
  1.求是崇真的办学宗旨
  由哈佛学院时代沿用至今的哈佛大学校徽上面,用拉丁文写着VERITAS字样,译为汉语意即“真理”。哈佛大学校训的原文也是用拉丁文写的,译作汉语即“以柏拉图为友,以亚里士多德为友,更要以真理为友。”哈佛大学的校徽和校训,都昭示着该校以求是崇真为办学宗旨。
  哈佛学院1650年的特许状规定,学院的宗旨是“促进所有有益的文学、艺术和科学的发展,借助所有有益的文学、艺术和科学发展、教育青年人,并为教育本国的青年人提供所有其他必要的东西。”在随后的360多年间,哈佛大学虽历经变革,但一直固守着寻求真理的办学宗旨,只是在不同的时期表述及侧重点不同而已。1869一1909年出任哈佛大学校长艾略特指出:“大学是教师的集合体,是知识的仓库,是真理的寻求者。”哈佛大学第24任校长科南特指出:“当建立哈佛学院的清教徒们在校徽上写下‘真理’二字的时候,在他们心目中有两条道路可以通往真理:一是在人类理性的帮助下得到宗教启示,一是增进知识和学问。”因此,“如果我们试图用一句话来概括高等教育的目标的话,那么最好的概括就是寻求真理。”他认为“今天大学的主要任务是寻求真理,这也一直是大学的主要任务;直接运用知识只是大学的次要任务。”1970年出任哈佛大学校长的德里克?博克(DerekBok)说:“大学是为达到特定的目的而设的机构,它们的使命在于发现和传播知识。”他同时告诫人们大学与其他社会机构的区别。他说:“大学不是营业性公司,不是国家安全的工具,不是急于在世界上用强力推行自己的社会公正观点的军事机关。许多组织可以提供咨询服务或帮助解决社会问题,或开发新的产品,或推行军事目的,但只有大学或类似的学术机构能够发现为提出创造性解决办法作基础的知识,只有大学能够教育出永远作出批判性决定的人。许多人可以成为企业家、律师或有影响的顾问,但是只有具有安全和自由保证的学者才能去探求科学真理。”哈佛大学第27任校长陆登庭(NeiltJ.Rudenstine)把哈佛大学看作一个“不同寻常的社区”,该社区“把众多卓越非凡的天才聚集在一起去追求他们的最高理想,使他们从已知世界出发去探究和发现世界及自身未知的东西。对于个人和社会而言,没有比此更有价值的追求。
  2.以教学和科研为中心的多种职能
  在建校初期,哈佛学院基本上是英国大学的翻版,大学的惟一职能是培养人才,最初是培养牧师,后来也为政府部门培养官员。19世纪后期,为了把哈佛大学办成德国大学那样的研究型大学,艾略特把科研纳人哈佛大学的职能范围。艾略特认为:“大学有三个主要的直接职能。首先是教学;其次是以书籍等形式大量汇集已获得的系统知识;第三是研究,或换句话说就是把目前的知识疆界向前推进一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掌握一些新的真理。”艾略特的继任者劳威尔(Abhott Lawrence Lowell)也坚持大学具有教学和科研两个职能,并且认为二者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针对艾略特过分重视科研的倾向,劳威尔指出:“一所伟大的大学的作用绝不会由于教学而受损。大学具有两个职能,二者都是不可或缺的,不能说一个比另一个更重要。一个是储存和传递已获得的知识,另一个是增加知识……应不存在任何困难把保存旧的和好的真理与全力寻求新的真理结合起来。”科南特校长希望把哈佛大学办成研究型大学中的佼佼者,特别重视大学的学术水准和科学研究,并指出教学与科研是不容割裂的。他指出:“我希望永远不要把我们的教师分为专门从事教学和专门从事创造性研究的两组人,不要将教学和科研割裂。”20世纪后期,德里克?博克面对大学职能的泛化倾向,坚守教学和科研或传播知识、发现知识是大学的职能。他说:“大学为实现特定的目的而设,它们的特定使命就是发现和传播知识。在行使这些职能时,它们可能会得到社会许多方面的支持,它们的成员可能会与公立、私立组织建立各种关系,它们的教授可能会通过教学和科研而影响社会的许多领域。然而,与政党、环保组织、民权团体等其他组织不同,大学的目标不是以某些特定的方式改造社会。大学既没有被授权也没有能力去管理外交政策,制定社会和经济优先发展的目标,提高社会行为的标准,或者行使除了研讨学间和发现以外的其他社会职能。”博克承认大学应该为社会服务,但又认为大学为社会所能做的最大贡献就在于教学和科研。他说:“大学的职责是为养育自己的社会所服务,问题是如何才能为社会做出最大的贡献,以及所需的条件是什么。校外集团经常错误地认为,既然大学成功地进行了教学和研究工作,那么它也一定可以操纵政治机构,或者解决社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问题已不在于人们寻求大学的帮助以解决社会问题,而在于人们要求大学所做的与大学的性质相矛盾,从而对大学基本功能构成了威胁。”
  我们常说美国大学具有教学、科研、服务三大职能,但是,教学和科研是哈佛大学的核心职能,服务虽然重要,但尚无法与教学、科研相提并论。
  3.自由教育的传统
  初期的哈佛并没有像中世纪大学那样设科或学院,而是所有的学生学习同样的课程,其培养模式具有浓厚的古典自由教育色彩,它培养的是上层社会的“绅士”和通才。
  18世纪末19世纪初,哈佛才出现了真正的专业教育,在人才培养目标上开始重视工农业生产的需要。艾略特指出,传统的哈佛以培养“品格和虔诚”为中心,培养出来的是现实生活的旁观者和批评家而不是实干家,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他明确指出:“我们要培养实干家(doer)和能做出成就的人(achiever),他们成功的事业生涯可以大大增进公共福社。我们不要培养世界的旁观者、生活的观众或对他人的劳动十分挑剔的批评家”正是为了实现哈佛人才培养目标上的转变,艾略特通过选课制把科学教育引人哈佛大学。
  在大学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这个问题上,艾略特的继任者劳威尔主张重建自由教育和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他认为“自由教育的精髓在于使学生具有正确的态度,熟知思考的方法,具有应用信息的能力,而不是记住一些事实,不管这些事实多么有价值……在当今复杂的世界中,自由教育的最佳目标是,培养知之甚广而在某一方面又知之甚深的人。”他进一步指出:“学院应该培养智力上全面发展的人,有广泛同情心和判断能力的人,而非瘸腿的专家。”
  科南特也认为:“我们生活在一个专业化的时代,学生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他对某个专门职业的选择,无论是化学家、医生、工程师,还是某个手工或技术性行业的专家……专业化是推动我们变换社会结构的方式”,“我们无法拒绝专业化”,但又不能一味地强调专业化,因为一个完全由专家统治的社会并不是一个有条不紊的社会。因此,大学应该把“个人培养成既是某一特殊职业艺术的专家,又是自由人、公民的普通艺术的专家。”在科南特看来,大学应该培养负责任的人和公民,培养情感和智力全面发展的人,培养集自由的人与专家于一身的人。
  劳威尔和科南特都要求哈佛大学培养全面发展的人,而科南特的继任者普西(NathanM.Pusey)则提出哈佛大学要培养有教养的人(educated man and women of Character)。他说:“哈佛最希望为国家和世界培养的是有教养的人。哈佛希望一如既往地培养一代又一代有思想的人,使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信仰和行动继续更新和加强世界生活的优良品质;培养有知识和信念的人,他们乐于向他人学习,诚实地评价自己的文化,认识到文化的优点和缺点,并且能够独立地、公正地看待这些优缺点;他们不是抱怨,不理智地批评,或者傲慢、冷漠地改变方向,而是坚定不移地从自己做起,投人到工作中,去改良文化,将文化的精华而不是糟粕展现给别人。”自普西校长以后,哈佛大学就致力于培养有教养的人,虽然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有所变化,但培养有教养的人的目标一直坚持至今。
  无论是培养绅士,还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有教养的人,哈佛大学所要培养的都是自由发展的人。艾略特要求培养实干家和能做出成就的人,则实现了古典自由教育向现代自由教育的转变。360多年来,哈佛大学一直固守着自由教育的理念。
  三、创新与哈佛大学社会环境的变迁
  英国教育家阿什比曾经说过:大学是遗传和环境的产物。在360多年的发展史上,哈佛大学在固守自己的大学理念的同时不断创新,正是为了适应不断变迁的社会环境的需要。
  哈佛大学最初是按照英国大学的模式建立起来的。哈佛大学史研究专家伯纳德?贝林(Bemard Bailvn)指出:“哈佛的创建者都是教育上的保守派,他们并不想创造新的教育形式,然而事实上他们却创造了新的教育形式。他们即兴创造的模式被证明是永恒的,为美国高等学校树立了一个榜样。”初创时期的哈佛形同伊曼纽尔学院的翻版,学院更名为剑桥学院,更体现了其遵循英国传统的愿望。然而,新大陆毕竟不同于旧大陆,此剑桥也非彼剑桥。北美殖民地的环境与其宗主国迥然相异,使得清教徒们不得不根据环境的实际特点而有所创新。哈佛学院在管理上采用与英国大学迥异的由校外人士管理学校的形式,主要是由北美殖民地与英国的客观环境的巨大差异造成的。在英国,大学是围绕着杰出的学者产生的,大学是学者的社团,大学在产生后拥有很大的自治权,实际上就是学者控制着学校。而在17世纪的北美殖民地根本没有形成学者的社团,创建初期的哈佛学院不但教师人数很少,而且他们一般都是临时聘用的教士,因而往往既无兴趣也无志于参与学院的管理与决策过程。哈佛学院是麻萨诸塞议会设立的,不具备维持自治或独立的财政基础,必须求助于其他社会力量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学校的管理权就不可避免地落人校外人士的手中。由于校监委员会不能具体管理学校事务,1650年成立董事会处理学校日常事务。董事会由校长、司库和五位教职员组成,拥有人事、财务、教育政策等权限,但是特许状又赋予校监委员会认可或者否决董事会的决定等权力,校监委员会和董事会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共同管理学校。哈佛学院打破英国大学颁发学位的传统则是出于实际需要和清教徒的叛逆精神。在北美,哈佛之前没有高等学校,没有颁发学位的机构,而哈佛学院是由麻萨诸塞殖民地议会颁发特许状设立的,而根本未得到英王室颁发的特许状,因而无法取得合法的学位授予权。哈佛一直在谋求英王室的特许状但没有成功,在无法通过合法途径获得颁发学位的权力情况下,在通过英国本土的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授予学位又不现实的情况下,不甘在旧大陆受压制而移民北美的清教徒才一方面为谋求合法的学位授予权而努力,另一方面自己擅自授予学位。即使如此,哈佛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的标准、典礼仪式都因袭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做法。在学生生活方面,哈佛学院的缔造者希冀按照英国大学的标准安排学生的生活,实际上几乎完全照搬了英国大学的做法。寄宿制和导师制是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两个相互联系的重要特征。尽管哈佛学院采用了寄宿制,但由于哈佛学院最初没有足够数量的教师,因而没有确立英国式的导师制。
  哈佛大学的第二个改革高峰是在19世纪后期,在经过两个多世纪的平稳发展之后,哈佛大学所处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政治上,经过独立战争和南北战争的洗礼,美国不但独立建国,摆脱了宗主国英国的控制和束缚,而且走上民主、平等、自由的发展道路。在经济上,南北战争为美国资本主义工农业的进一步发展扫清了道路,经济发展蒸蒸日上,正在迅速从甲个农业国家向工业国家发展。在科学上,科学革命已结出累累硕果,科学技术被广泛应用于工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当中,在平绘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出来。在文化上,实用主义哲学从萌芽走向体系化,成为主导美国人思想的一个哲学思潮,一种新型的美利坚文化已经逐渐形成。在这种情况下,带有明显欧洲特别是英国传统和文化烙印的哈佛大学,已经难以适应时代的要求,根据美国社会和文化的现实基础重建哈佛大学,已经势在必行了。重任正好落在年轻的校长艾略特身上。艾略特在上任伊始,就宣布了他重建哈佛大学的宏伟目标:“我们要在这里稳步建立一所最伟大的大学。”在如何建设这样一所大学方面,他指出:“大学并非空中楼阁,而是在先辈们的生活和文化背景下建立起来的。如果整个大厦需要重建,它必须从根基开始。”“在任何国家,大学都是锐敏反映本国历史和特性的一面可靠的镜子”,因此,“当美国新型大学降临时,它将不是一个外国大学的摹本,而是植根于美国社会和政治传统而逐渐地和自然地结成的硕果。它将是美国所有优良教育阶层的高尚目的和崇高理想的表现。它是富有开拓精神的,因而是举世无双的。”很显然,艾略特想要把哈佛大学建成一所既不同于英国大学又不同于德国大学的美国式的大学。但是,通过对他在哈佛所实施的改革措施的研究可以发现,艾略特并没有完全摈弃欧洲大学的先进经验而闭关自守,他特别推崇德国大学重视科研和学术的新模式,主张超越原来的英国大学模式,把英国大学的传统和德国大学的经验美国化,创造出一种美国大学模式。在这种模式中,英国的学院式教育得到保留,而德国大学的科学研究和研究生教育也融人其中。
  在艾略特之后,哈佛大学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在结构上不断调整,设立本科生院(哈佛学院),增加专业研究生院,形成了包括1个本科生院(哈佛学院)和10个研究生院(文理学院、医学院、法学院、神学院、牙医学院、商学院、教育学院、设计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和肯尼迪行政管理学院)的规模庞大的学术帝国。不仅研究生教育规模迅速的扩大,注册研究生与本科生的比例接近2:1,而且研究生教育质量大大提高,在2002年全美五大类最佳研究生院排行榜中,哈佛大学夺得两个第一名(教育学院和医学院)、一个第二名(商学院)、一个第三(法学院),哈佛大学由于没有设工程学院而无法参与工程学院的评比。另一个大发展是在科研方面,艾略特之后的每一位校长都非常重视科学研究,哈佛大学是战后美国政府依靠少数研究型大学进行科学研究的政策的主要受益者之一,是美国重要的基础研究基地。2001年7月至2002年6月,哈佛大学的年科研经费达5.25亿美元,科研经费占学校经费支出的23%,其中从联邦政府获得的科研经费达4亿多美元,从政府以外所获得的科研经费也达1亿多美元。
  哈佛大学的改革与创新不但是与它所面临的社会环境相适应的,而且也是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不断调整的。例如,课程建设是人才培养的核心,也是哈佛大学在人才培养方面改革与创新的重心之一。1642年,邓斯特(Henry Dunster)校长为哈佛确立了以古典人文学科为主的课程体系,特别强调逻辑、修辞学、希腊语、伦理学、形而上学等课程的学习。18世纪中期,随着社会发展对专业化人才的需要,哈佛设立神学、医学、法学讲座(后来发展成专业学院),开始实施专业教育。19世纪后期,为了培养实干家,艾略特在哈佛全面推行选课制,将科学教育引人哈佛大学本科生课程体系。自由选课制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各种学生对课程的不同要求,从而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了较充分的条件,同时也满足了社会对实用性知识和技能的要求。但是,自由选课制却导致课程缺乏系统性和过分的专门化。劳威尔早在1909年就任哈佛校长后,便提出要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并对艾略特的选课制进行改造,推行“集中与分配制”,使必修与选修、普通教育与专业教育之间达到某种平衡。科南特出任校长后,在1945年组建一个主要由人文学科专家组成的委员会,开始对哈佛大学的本科生课程体系进行改革。该委员会在报告《自由社会中的普通教育》中,要求加强普通教育以培养民主社会中负责任的人和公民。这次改革要求每一位学生必修“经典名著”、“西方思想和组织机构”以及任何一门物理学或生物学方面的课程,同时要求学生必须在人文学科、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三个领域各选一门全年的课程。1979年,为了培养有教养的人,哈佛大学开始实施核心课程计划,从而成了由核心课程、专业课和选修课组成的课程体系。所谓的核心课程,实际上是对科南特普通教育计划的一种发展。
  四、创新与保守:哈佛大学的双刃剑
  在哈佛大学的发展中,创新与保守携手并进,保守使哈佛大学的创新趋于稳妥,使哈佛大学善于保持优良的传统,善于吸收别人的经验,与创新共同保障哈佛大学的发展。
  哈佛大学锐意改革、勇于创新,但创新并不等于激进、冒进,相反思想与制度上的创新往往与行动上的保守或者稳妥相结合,其每一项创新举措都是精心研究和实验的结晶。例如,科南特为了推进他的普通教育计划,于1943年成立一个由文理学院和教育学院的13名专家教授组成的专门委员会,致力于研究“自由社会中普通教育的目标”。经过2年的调查研究,该委员会发表了题为《自由社会中的普通教育》的报告书,揭开了普通教育改革的序幕。哈佛大学并没有立即推开普通教育改革,而是经过5年的尝试,在1951年才正式推行普通教育计划。博克时期的核心课程改革也经历了类似的历程。鉴于本科生教育存在的质量问题,博克决心重建哈佛大学的本科生课程体系。1973年,博克任命罗索夫斯基为文理学院院长,并责成他调查本科生课程设置情况,提出课程改革计划。在罗索夫斯基的领导下,哈佛大学成立了专门的课程改革委员会,经过一年多的调查研究,该委员会公开发表了《致本科生教育全体教师的一封信》,列举哈佛大学本科生教育存在的种种问题,并就如何矫正这些弊端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随后,罗索夫斯基组织了7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本科生教育改革中7个方面的问题:学生构成状况;大学的生活;文理学院的指导和顾问工作;教学的改进;人力、物力和财力状况;主修课程;共同基础课程。其中,研究共同基础课程的小组由11名教师和2名学生组成。又经过2年的调查研究,该小组于1976年提出了一项改革方案,即在专业课和选修课之外建立一套共同的基础课程—“核心课程”体系。经过反复的修订,罗索夫斯基于1978年正式推出核心课程计划,经过文理学院教授的讨论与表决,决定用核心课程计划取代普通教育计划,1979年付诸实施。经过3年的实验和总结,哈佛大学于1982年才全面推行核心课程计划。从成立课程改革的委员会到核心课程的全面实施,哈佛大学整整花了10年的时间,而且在20多年的实施过程中,哈佛大学又根据情况的发展变化,多次调整核心课程的具体要求。
  创新是哈佛大学的基本个性品质,但是哈佛大学的创新是要与时俱进,而决不是朝令夕改,为了创新而创新。对于被历史证明是正确的东西,不管历史多久,都不会轻易改变。例如,19世纪末哈佛大学法学院开始用“苏格拉底教学法”取代传统的演讲式教学方法,通过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问答辩论,培养学生的分析、归纳和应用能力。哈佛大学商学院闻名遐尔的“案例教学法”始于20世纪20年代,教师在上课时给学生提出一定的个案,由学生分析个案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这些教学方法被实践证明是有效的,因而仍然是法学院和商学院主要的教学方法。更独具特色的是哈佛大学的校长遴选制度。在哈佛大学,选择校长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未来的校长必须是哈佛大学出身,就是哈佛大学本科生院的毕业生,哈佛大学研究生院毕业都不行。1971年哈佛大学法学院博士毕业的博克出任哈佛大学校长,成为哈佛历史上除首任校长邓斯特外的第一位没有读过哈佛本科的哈佛校长,因而备受争议,人们往往把他视作斯坦福人(博克在斯坦福大学本科毕业)而不是哈佛人,弄得校监委员会不得不专门授予他一个荣誉学士学位,使其成为一个“真正”的哈佛人。也许由于博克这个不是很纯正的哈佛人干得不错,人们在选择陆登庭(普林斯顿本科毕业、哈佛大学英国语言学哲学博士)和萨默斯(麻省理工学院本科毕业、哈佛大学博士)担任哈佛大学的校长时才没有太多的反对意见。哈佛大学之所以坚持让哈佛人担任哈佛校长,是因为他们认为只有哈佛毕业的人才能真正领会哈佛的办学理念和文化,因而才能带领哈佛大学保持在世界大学中的领袖地位。
  五、结语
  在美国的一流大学中,哈佛大学以创新、引领大学发展潮流而闻名,而耶鲁大学则以保守、吸收借鉴他人经验而著称。在大学的保守与创新的矛盾中,耶鲁选择的是保守,在保守中求创新。而哈佛则不然,作为美国历史最悠久和在美国大学史上一直处于领袖地位的大学,哈佛有一种强烈的使命感和舍我其谁的领袖气质,在大学的保守与创新的矛盾中选择的是创新,在创新中求稳定。如果说耶鲁的发展道路蕴涵着后来者的睿智和精明,那末哈佛的发展道路则蕴涵着先行者的胆略和豪气。耶鲁凭借其别具特色的发展道路可以成为世界一流大学,但却很难超越哈佛成为世界一流大学中的“超一流”大学,这就很好地诊释了哈佛和耶鲁在世界一流大学中的不同地位。
  哈佛大学注重创新的文化品格源自大学探求真理的理念和大学在社会发展中地位的提升。探求真理,就得敢于向传统挑战,向现实质疑。从工业革命开始,大学逐渐从社会发展舞台的边缘走向舞台的中心,成为社会的“轴心机构”,肩负着引领社会发展的历史使命。从这个意义上讲,创新是大学的题中应有之意。然而,大学不同于公司企业,无论是探求真理,还是培养高水平的人才,都不能过于功利化,需要与社会即时、功利的需要保持一定的距离。正如金耀基先生所说:“大学学者与学生不能萧然物外,对社会无萦念,对生命无热情。但假如急急于走出‘象牙塔’,则不窗放弃了大学之为学习与创建知识的目标。大学之对社会保有一距离是有必需的,此一距离是维持一观照反省的智慧之客观条件……总之大学不能遗世独立,但却应该有它的独立与自主,大学不能自外于人群,但却不能随外界政治风向或社会风尚而盲转、乱转。大学应该是‘时代之表征’,它应该反映一个时代之精神,但大学也应该是风向的定针,有所守,有所执著,以烛照社会之方向。”哈佛大学在创新的同时一直固守着自己的被证明是正确的办学理念,守望着大学精神,保留着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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