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往期刊物» 2011年第7期» 能源电力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中国能源“气时代”浮出水面

来源:瞭望 2011年06月20日 作者:熊聪茹 秦亚洲

    日前,“中国页岩气/煤层气研讨会”在郑州召开。在全球碳减排运动下能源结构大调整时期,一种储量巨大、尚在开发初期的能源品种越来越快地进入高层、学者和投资者的视界——非常规天然气。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说,我国原油对外依存度越来越高,煤炭面临巨大环境压力,核电安全性有待重新评估,而风能、太阳能等眼下还不可能大规模替代煤炭,真正能承担重任的只有天然气,其中包括非常规天然气。韩晓平说,供应和环境压力决定了中国能源供应必须走多元化的“绿色之路”,非常规天然气包括煤层气、页岩气、致密气、天然气水合物等,可应用于燃气、发电、工业燃料、汽车燃料、化工原料、燃气锅炉六大领域。国土资源部油气研究中心副主任车长波介绍,我国非常规天然气储量丰富,总资源量达190万亿方,其中煤层气37万亿方,位居世界第三,已探明储量2800多亿方;页岩气资源量达100万亿方,其中可采储量26万亿方,与美国相当。更加难得的是,产区距离市场近,这些能源在中部盆地以及包括珠三角、长三角在内的南方区域均有分布。然而,我国对非常规天然气的开发迟迟难以进入“快车道”。
  560:15的悬念
  据国土资源部油气研究中心提供的资料,去年美国地面产煤层气为560亿方,而我国仅15亿方。页岩气差距更大。现实是,我国非常规天然气开发与美国、加拿大等国基本同步,但产业化程度已远远落后。车长波、韩晓平等研究人员认为,我国非常规天然气发展主要受阻于三方面因素:其一,勘探开发及科技研发方面投入不足,部分关键技术未获突破;其二,天然气价格偏低制约了投资者积极性;三是相关体制尚未理顺,政策还不完善,部分煤层气矿业权与煤炭探矿权出现重叠。比如,2006年国家已经颁发《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但各地并未制订严格的规章。
 
 “气时代”的“钥匙”在哪里
  我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开采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等特定矿种的,由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采矿许可证。据国土资源部统计,目前我国煤层气矿业权有100多个,总面积6.5万平方千米,煤层气矿业权人有30余家。可看出,与石油和常规天然气相比,我国对煤层气开采发放了更多的许可证。但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陈守海认为,这并没有改变天然气勘探开采方面的特许经营制度,“迄今为止,没有一部法律或者条例规定获得这种特许的资质要求,这意味着谁能进入这个领域仍然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政治决定。”实际上,当国内投资者正在徘徊、抱怨之时,已有一些外资企业采取与大油企合作的方式进入了中国非常规天然气上游市场。陈守海呼吁,非常规气目前属于微利项目,难以激发大石油企业的积极性,应当消除社会资本进入上游的政策壁垒,允许更多企业进入这一领域,以吸引更多投资、创新管理模式、发展新技术。
  体制需要“破冰”
  国际著名投资家沃伦•巴菲特说,当打破国际原油价格纪录成为一种常态的时候,清洁、高效的天然气终将以其消费呈爆炸性的增长逐渐成为21世纪能源利用的主角。观察人士认为,尽早推进非常规天然气产业化开发,是中国确保能源供应安全、应对国际舆论压力的现实选择。“应该在体制和政策上创造更多有利于非常规天然气发展的条件和机会。”车长波建议,可借鉴国外做法对开采和销售非常规天然气实行补贴,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补偿费及资源税实行减免。煤层气方面,必须严格执行“先采气、后采煤”政策,具体可根据吨煤含气量标准划定煤层气开发、煤炭开发和采煤采气过渡区,凡含气量达到一定标准的区域必须先待煤层气抽采后再设立煤炭采矿权。他还提出,理顺体制还有赖于协调好三个关系:一是非常规气和煤炭的价格关系,从价格上增强前者的竞争力;二是中央与地方企业、国内与外商企业、煤层气企业与煤炭企业的利税分配关系,建议通过共享税消除矛盾;三是非常规气管线与天然气管线的共用关系,建议国家允许非常规气就近并输天然气主干管网。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努力推动天然气基础设施管理制度的制定,目标是要建立一个对所有用户平等开放的天然气基础设施服务系统。车长波表示,非常规天然气发展还应加强对外合作,尝试租赁、合资、技术服务等多种灵活的合作模式,重点引进勘探开发的关键技术和设备,加强与信誉较好的公司合作,但也要借鉴能源对外合作的经验教训,防止外国公司“圈而不探”,投机炒作。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