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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推动大学—企业合作创新机制

来源:《科学时报》  日期:2011-01-03

    近年来, 欧盟出台了一系列推动大学—企业合作机制形成的政策文件,旨在建立一种企业、大学、政府、研究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在内的开放合作的创新机制。该机制成为欧盟创设大学—企业合作机制的主要内容,同时这种合作机制也将使大学的功能得到更全面的扩展。
  大学—企业合作:建设创新型欧洲的重要途径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大学与企业的合作创新已成为各国培育高新技术创新集群、促进区域经济技术发展、提升国家综合创新能力的重要战略手段。2000年3月通过《里斯本战略》之后,欧盟的大学—企业合作机制逐渐建立起来。2006年发布了《创建创新型欧洲》和《实现大学现代化的议程:教育、研究与创新》报告,将大学—企业合作关系的建立作为大学改革的重要议程。2009年,在《实现大学现代化的新型合作关系:欧盟大学与企业对话论坛》政策文件中,欧盟委员会就如何推动大学与企业合作、促进大学生就业、培育大学的创新精神等方面提出了更为具体与细致的行动建议。欧盟近几年来推动的大学—企业合作创新机制已经超越传统的三螺旋模式,这意味着企业、大学、政府、研究机构、风险资本以及其他各种类型的社会组织必须进行紧密合作,同时又要作出各自独特的贡献。
  欧盟大学—企业合作创新机制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现代化的大学治理结构。
  对高等教育机构来讲,现代化的治理结构通常意味着大学不仅具有更多的自主性,也要求社会中的其他组织机构能够参与到大学的科研、教学、日常管理等运行环节中并发挥恰当的效用,使大学对社会日益多元化的需求作出及时的回应。由于欧洲各国在大学传统、高等教育管理模式等方面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因此并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现代化的大学治理结构。虽然英国、希腊和西班牙三国在高等教育制度方面存在着差异,但都是通过建立专门的委员会或其他机构来推动大学多元治理结构的实现。
  例如,英国有三个重要的机构在帮助大学建立现代化的治理结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是高等教育与产业委员会,其成员基本来自于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其次是全国大学生创业委员会,作为培育大学生创业精神的全国性的机构。最后是2000年4月英国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小企业服务”,其成员由20位有着创业经验的企业家组成。除了建立专门机构之外, 改革大学的管理制度也成为一个重要举措。
  (二)对课程体系进行改革,重视与企业联合开发课程项目。
  在2008年10月关于大学课程改革的论坛中,欧盟委员会针对目前大学毕业生的素质与社会需求存在一定差距的现状,提出了应将以就业为导向作为大学课程改革和个性学习方式的重要目标。目前与产业界合作开发课程的大都是科学、工程、商业等应用型学科,但是在艺术、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的合作也在逐渐增加。如英国的皇家艺术学院和帝国理工学院就与企业合作开设了联合硕士课程。
  对欧洲的大学来讲,未来的课程体系将会有如下趋势:植根于某一学科领域,同时与其他学科和行业开展合作;对学生学习成效的评价方法将更加多元,企业也将会在学生学业成就的评价过程中发挥作用;入学标准和学习方式更加多元化,课程的设置将会考虑在职人员的培训需求。此外,高校内部质量保障和外部质量认证体系都应该更加注重课程与社会、经济的关联性。
  (三)倡导终身学习。
  倡导终身学习, 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不仅针对在校大学生,还包括已步入职场的青年。2008年,欧盟委员会召开的政府、产业界、大学等各界代表参与的论坛中,与会者一致认为终身学习的理念应作为大学的重要使命,并在其战略规划和改革政策中占据一席之地。尤其是对中小型企业,大学更需要提供开放、灵活的课程以满足这些企业员工接受继续教育与培训的需要。近年来欧盟部分成员国为推进终身学习而制定的政策与措施显示出,构建区域性乃至全国性的终身学习合作与交流网络,重视大学与企业之间的互动,开发模块化的继续教育与培训课程,已成为欧洲许多国家实施终身学习的一种趋势。
  首先,以专门的机构或网络推进终身学习理念的实践。作为“苏格拉底计划”的一部分,匈牙利建立了一个全国性的高等教育终身学习网络。其次,大学与企业合作开发新的课程并强调课程对满足在职人员需求的适用性。如瑞典于2003年实施了名为“更好的观念”的计划。根据该计划, 瑞典的一些大学将为与其合作的中小企业的员工量身定制远程学习课程,这些课程不仅得到大学的认证且所获得的学分还可在将来计入学位课程中。
  (四)促进大学与企业的交流。
  欧洲的大学面临的另外一项挑战就是缺乏能激励学生独立性和创造性的学习环境。因此,建立学生与教师定期向企业流动以及企业界人士到大学交流的机制有助于大学创业文化的形成和企业人员知识结构的拓展。此外,诸如大学与企业合作开办的研讨会、实习制度、项目合作、培训生等措施也都有利于将这种合作机制建立并稳固下去。西班牙电讯公司与全世界39个国家的169所大学保持合作关系,仅在马德里该公司就与大学有50个合作项目。
  大学与企业之间的流动计划还应包括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与企业之间的交流。教师与企业的直接接触可帮助大学了解并预测企业对培训和创新不断变化的需求。同时,企业积极参与到大学的办学过程中,如进入董事会、设置科研计划、录取新生、课程设计、课堂教学环节的设计、教学质量评估等。
  (五)培育学生的创业精神。
  英国伦敦商学院和美国巴布森商学院联合发起的《2007 年度全球创业观察》的数据指出,欧盟的创业精神已落后中国的2至5倍。欧盟较低的创业能力直接影响其促进经济增长和推动就业的能力。欧洲高等教育面临的一项挑战就是如何创造激励学生独立性和创造性的学习环境。研讨会、实习、项目合作等活动应继续延伸扩大,与课程紧密结合。同时,要培养教师开放和积极的态度,让他们认识到创业是社会进步、增加就业与改善福利的重要途径。因此,欧洲各国已开始重视鼓励大学推行实习制度、科研流动计划和合作研究项目,使之成为所有学科课程的重要内容,并且通过博洛尼亚进程的实施获得欧洲学分转换系统的支持。创业教育必须统筹全局,面向所有感兴趣的学生群体,并遍及所有的学科领域。
  (六)加强大学与企业之间的知识转移。
  知识转移不仅强调知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交流,其形式也是灵活多样的。无论是隐性知识还是显性知识,在方向明确的条件下主客体之间都可进行知识的转移,形成知识交流,进而生成创新活动。从传统模式来看,大学与企业之间的知识转移的领域主要集中在创新方面。但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大学角色的转变,知识转移的内涵也发生了变化。创业型大学的出现已使大学与企业之间知识转移的程度更为深刻,转移的机制也更为复杂。首先,随着创新集群的出现,大学与企业之间的知识转移已经分化成了个体、团队、大学、企业、价值链、协作网络、集群等多个层次,每个层次中的知识转移过程都会对集群内部各个构成要素的知识链完善起到积极作用。其次,在大学—企业的知识转移内容方面,已不仅限于合作研发与技术转让等行为,更包含了共同愿景、信任关系、互动学习、激励机制、创新平台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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