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往期刊物» 2010年第4期» 高教动态 |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 |
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全面启动
来源:教育部网站 日期:2010-10-19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应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一批改革目标明确、政策措施具体的教育改革项目完成备案程序,标志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通知》从专项改革、重点领域综合给个和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三个层面,确定了改革试点的十大任务。其中有关高等教育改革涉及以下几方面:
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试点地区和学校 1.完善教学质量标准,探索通识教育新模式,建立开放式、立体化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安徽省,广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北京大学等33所部属高校,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赣南医学院,海南大学,西藏藏医学院,青海大学藏医学院)。 改革高等教育管理方式,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试点地区和学校 1.探索高等学校分类指导、分类管理的办法,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北京市,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湖北省,广东省,云南省)。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改革高等学校办学模式的试点地区和学校 1.推进高校与地方、行业、企业合作共建,探索中央高校与地方高校合作发展机制,建设高等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平台,构建高校产学研联盟长效机制(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辽宁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湖北省,重庆市,甘肃省部分高校,北京师范大学等14所部属高校)。 完善教育投入机制,提高教育保障水平的试点地区和学校 1.探索政府收入统筹用于优先发展教育的办法,完善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投入体制(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广东省,重庆市,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重点领域综合改革和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的试点地区 重点领域综合改革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4个方面。其中, 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为黑龙江省、江苏省、湖北省。改革点在于:适应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类型、层次结构。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落实和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改革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完善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上一篇: 下一篇: |
北京校部:北京市昌平区朱辛庄华北电力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邮编:102206 电话:010-61772395 保定校区:河北省保定市华北电力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邮编:071003 电话:0312-7522423 Copyright © 2009 高等教育研究所,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