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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兰、丹麦大学考察报告

来源:教育部网站   日期:2009-10-21

    2007年10月至11月,以电子科技大学校长邹寿彬为团长的中国教育大学管理考察团一行七人,赴芬兰、丹麦进行了为期12天的考察访问,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在驻芬兰、丹麦国大使馆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下,代表团分别走访了芬兰教育部、丹麦科学技术与创新部、两国的大学校长协会,到赫尔辛基理工大学、拉普兰大学、图尔库大学、奥胡斯大学进行了访问,同时,深入到以上大学图书馆,及超低温实验室、亚洲研究中心、北极研究中心、计算机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进行了考察。
  在考察、访问过程中,代表团与上述机构、大学等方面的主要负责人、学术带头人和管理人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与沟通,对两国研究型大学的管理与运行特点和机制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
  二、芬兰、丹麦大学管理的共同点
  1.继续推进“博洛尼亚进程”,提升欧洲大学的竞争力
1999年,欧洲29个国家在意大利博洛尼亚举行会议,会议的目标是:消除欧洲内国家之间学生流动的障碍;提高欧洲高等教育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吸引力;确定欧洲范围内的高等教育系统的共同框架,并在这个框架之内建立本科和研究生两个阶段的高等教育结构。这次会议签署了博洛尼亚宣言,确定了到2010年建立“欧洲高等教育区”(European Higher Education Area)的发展目标,博洛尼亚进程(Bologna Process)正式启动。“博洛尼亚宣言”具体提出了六大主要目标,分别是:采纳一种能使各国大学文凭更加清晰透明并可以进行相互比较的“两阶段”(本科/研究生)的教育体制;建立一种学分累积和转换的机制ECTS(欧洲学分转换与累积系统);以促进学生、教师和研究人员之间的流动;在质量保证上共同合作;提升高等教育的欧洲维度。“进程”的目的是使欧洲高等教育系统发展为一个更为透明的体系。各国不同的教育制度将统一改革为本科3年、硕士2年、博士3年(又称LMD改革)。
  在博洛尼亚会议上,确定了各国教育部长每两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2003年发表的《柏林公报》特别指出要把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放在优先地位,并在两年内建立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报告提出,高等教育质量是未来建立欧洲高等教育区的核心问题,应积极支持各高校、国家和欧洲范围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发展,有必要建立相互认可的质量评估标准和方法。在2005年部长会议以前,通过其成员国确立一个在欧洲范围内共同认可的质量保障标准、程序和指导方针,用以衡量各成员国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和评估机构以及高校是否达到了基本要求。
  2005年的部长会议后发表的《卑尔根公报》肯定了欧洲各国自《柏林公报》发表以来,在质量保障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呼吁各成员国应该继续加强质量保障,提倡学生参与,强调欧洲各国质量保障机构之间的合作,尤其是推进鉴定和评估结果的互认,增强各院校系统性的内部保障机制,并注重与外部保障的紧密联系。
  这次会议还签署了欧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协会(ENQA)起草的“欧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标准和方针”,以建立一个欧洲范围内的质量保障机构,实行通用的质量评估标准,并要求欧洲各国在5年内完成第一轮的质量评估工作。
  芬兰、丹麦两政府与大学积极推进“博洛尼亚进程”,采取积极措施,提高大学,尤其是研究型大学的教育质量,努力使本国的高等教育居于欧洲前列,并跻身世界先进行列。
  2.启动大学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研究型大学建设
  进入21世纪,加强各国的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办学质量,占领科技高地,芬兰、丹麦开始了大学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研究型大学建设。
  芬兰现有研究型大学21所(含一所国防大学)归教育部直接管理,另有29所应用科技大学隶属地方政府。芬兰政府计划继续加大改革力度,倡导以新的形式,开展和推进大学间的合作,以应对科研与教育发展中的未来挑战。例如:计划将赫尔辛基理工大学、赫尔辛基经济管理学院、赫尔辛基艺术与设计大学三所重组为“创新大学”。并在教育经费方面给予投入,鼓励大学间的合并与合作。
  丹麦政府从2001年开始了大学管理体制改革,将大学管理、创新职能分别从教育部、商务部拨离。于2006年将科学部重组为科学、技术与创新部,其主要职能之一是管理研究型大学。2003年将原来隶属6个部的9个研究机构和12所大学合并为8所新的大学,其中有7所大学要承担97%的国家科学研究工作。
  丹麦政府对其中3所大学的主要学科方向和研究领域进行了界定,哥本哈根大学以生物技术、药学为主,奥胡斯大学以生命科学、纳米技术、商学与社会发展、农业、环境等为主,丹麦技术大学以基于自然科学、生命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应用技术研究为主,丹麦政府期望5年后将有3所超强的大学出现。
  芬兰、丹麦大学管理体制的改革,尽管有所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的背景。两国的国土面积不大、人口不多,大学是承担国家科学研究的主体。另外,两国的支柱产业比较单一,但对人才的需求面广,标准较高。因此,将分散的研究力量进行整合,将互补或重合的大学进行合并,形成合力,以提升两国在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方面的国际竞争力,提高科技研发贡献率,以创新谋求发展。
  这个背景与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行业产业齐全的特点有明显的不同。但两国对大学的管理方式对我们有着积极的借鉴作用。
  3.实施质量评估,确保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的提高
  尽管芬兰、丹麦的教育机构规模较小,很少出现在世界名校的排行榜上,但它们的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是稳居前列的。这既与芬兰、丹麦在传统上重视高等教育分不开,又与芬兰、丹麦纳入作为“博洛尼亚进程”主要组成部分的质量评估体系有着密切的关系。
  欧洲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与美国1987年设立的“国家质量奖”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个奖励的基本原则源自全面质量管理理论。1987年,美国开始设立国家质量奖,该奖项的评价标准在美国乃至世界范围内产生了巨大影响。1992年在欧盟委员会的支持下设立的欧洲质量奖,是欧洲很多国家和地区质量奖的蓝本。从1997年起,美国国家质量奖把推进管理升级的思想更清晰地表达出来。在1997年之前,这个奖的评价标准名称均为“质量奖评审标准”,但在1997年后更名为 “卓越绩效准则”,而且众多申请者和获奖者的实践也证明了应用这种评价体系能显著提高管理水平和绩效。
  2000年,美国开始把这种评奖标准推广到高等教育和医疗服务机构,分别制定了适用于高等教育和医疗机构的卓越绩效评价体系(2002年,南开大学成立了“大学卓越绩效管理与评价”研究组,在大学管理实践和理论方法方面探索适合中国大学的卓越绩效评价体系)。
  卓越绩效管理的评价体系有着四个主要的特征:第一,这是一种面向业绩的管理评价体系,通过对动因和业绩这两者关系的检查、分析,可以对管理水平得出更准确的判断。第二,这是一种基于事实的管理方法,对管理环节的评价不是以查阅书面材料为主,而是通过对不同层面人员的调查,了解到事实真相,然后做出评价。第三,这种方法强调非规定性和系统性,强调一个组织应该系统地使用某种方法。第四,遵循持续改进的原则,以发现改进工作的机会为目的;全员参与,自评为主,不是找哪个人应该负什么责任,而是通过评价来发现问题,提高管理水平。
  4.强调大学的教学、科学研究职责和社会责任意识
  教学、科研是大学的基本职能,也是大学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与机构的本质特征。“服务社会”也是大学的另一项重要职能。在芬兰、丹麦的大学发展进程中,将服务社会的职能转变为承担社会责任,实际上是突出了大学在社会组织中的更为重要的使命,即把大学看作是社会整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不是游离于社会之外的其他组织。
  在这种观念的引导下,芬兰、丹麦大学的办学思想更贴近社会生活与社会发展的实际。这些大学在加强基础研究的同时,更强化了承担社会责任、注重社会需求的办学理念,对国家经济、支柱产业的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了。
  这种意识的转变与强化,也说明了北欧大学所处社会条件的新变化。在过去,大学的办学经费由国家全部承担,随着办学开放程度的日益扩大,特别是“波罗尼亚进程”的推进,尤其是一有收取学费的呼声出现以后,北欧大学应用教育的专业与课程越来越多。
  5.充分发挥大学校长协会的作用
  芬兰与丹麦都设有大学校长协会,其职能与作用与欧洲其他国家的类似组织相近,设有专职的工作人员。
  芬兰大学校长协会(Finnish Council of University Rectors)成立于1969年,由21所大学校长组成,丹麦大学校长协会(The Danish Rectors’ Conference)由8所新大学的校长组成,与丹麦的科技与创新部有直接关联。
大学校长协会是介于政府与大学之间的非政府组织,具有独立性。两国大学校长协会的成员均由各自的研究型大学组成。
  大学校长协会的主要任务是:
  (1)作为研究型大学的联合体,在重大问题上代表各大学的共同立场,负责向国家主管行政部门进行沟通与对话,同时,也向社会大众开放进行沟通。
  (2)收集、汇总各成员的信息、数据,向各成员单位发布,也向社会各界发布有关信息;并为政府机构提供咨询。
  (3)促进各成员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并进行有效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4)通过同一的规划与标准,评估各大学的教育质量,并共同致力于“博洛尼亚进程”。
  大学校长协会的存在与运行有积极的作用:
  (1)在大学——社会——政府三者之间搭建了沟通与对话的平台,形成了有效的运行机制,既有利于政府管理大学,也有利于向社会开放大学,更有利于大学自身的约束与发展。
  (2)作为共同利益群体的代表,协会可以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优势,协调大学与政府、社会大众间的矛盾,营造大学独立发展的良好环境。
  (3)在大学作为真正的独立法人的情况下,大学校长协会通过成员单位间的协商,按照统一标准,保证大学的教育质量,发挥每个成员的特点,促进各大学的协调发展,巩固各自的优势。
  三、芬兰、丹麦大学管理的不同点
  芬兰、丹麦虽然共处北欧地区,但在大学管理方面略有不同,主要表现在:
  1.研究型大学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不同
芬兰的21所研究型大学主要由国家教育部来管理,这些大学也承担着国家基础科学、应用科学的研究工作。丹麦的8所研究型大学主要由政府的科技与创新部管理,其他的大学与学校由教育部管理。
  2.校长的任命方式不同
  芬兰大学校长主要由各大学的校长遴选委员会提名,经过投票选举产生,校内各学院院长也经过类似的程序产生。丹麦的大学校长则经政府任命产生。
  四、芬兰、丹麦大学管理的启发与借鉴
  尽管芬兰、丹麦大学所处的社会环境、制度等与我国不尽相同,但这两个国家在大学管理方面的一些方式、方法以及成功的经验对我们有一定的启发与借鉴价值。
  1.紧紧抓住质量这个主线
  注重质量、提升水平是两国大学发展的根本之路。目前,芬兰、丹麦大学的在校生规模、研究队伍的数量都不是很大,在全球高校的排名也不是很靠前。但是,多年来两国大学坚持质量为本,在一些领域取得了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体现出了两国大学的办学特色。这些领域也正是与两国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密切相关的领域。在人才培养方面,始终把质量放在首位,特别是研究生的培养方面,博士生作为学校的雇员身份,承担相应的科研任务,在高起点上做出具有前沿水平的成果,同时也完成博士论文要求的工作目标。
  我国大学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在校生规模居全球第一,毛入学率达到22%,对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对提高国民素质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与此同时,国家和高等教育主管部门对保证教育质量、提高教学水平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对中国高等教育在今后健康稳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紧紧把握教育质量这个主线不仅是全球大学发展的根本之路,也是我们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提升我国国家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2.深化管理体制改革,聚集优势,整合资源,提高创新能力
  整合现有资源,形成新的优势是芬兰、丹麦近些年大学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人口总和不足千万,国土面积不大,自然资源有限,支柱产业不多,尽管需求量不大,但也必须要培养各学科、各领域的专门人才,这是两国的共同特点。
  在自然条件、人才资源不占优势的情况下,两国政府均有强烈的危机意识,提出通过科技创新,提高科技贡献率,提升国家竞争力,保持优势,在逐步加大研发与教育投入的同时,开展了大学管理体制的改革。两国政府采取积极措施,稳步推进大学、科研机构间的合并与合作,使分散的研究力量得到有机整合,形成新的优势,而且明确了重组后的各大学的优势领域与学科,并给予财政支持。例如,代表团访问的计算机研究中心、超低温实验室都体现了这种优势的发展势头,也取得了居于世界先进水平的研究成果。
  两国大学管理体制改革的初步成效是:全国大学各有侧重的发展重点与领域,形成一个整体,政府倡导大学间的有秩竞争与积极合作,避免了重复建设与恶性竞争,使优势更强,特色更显,后劲更足。
  我国政府在过去几年实施的高校管理体制改革对丹麦、芬兰的改革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我们人口众多、幅员辽阔,产业门类较为齐全,人才需求量巨大。过去几年的高校管理体制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和成功的经验,为今后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3.充分发挥大学校长协会上通下达的协调、沟通作用
  大学校长协会作为独立的非政府组织,在两国大学的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大学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两国政府作为全额投资人对大学享有当然的行政管理权,而大学作为科研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汇集了一大批现实的和未来的精英人才,与其他行业和部门又有着不同的运行特点和发展规律。因此,大学校长协会在与政府沟通方面、大学间的协调方面起到了其他组织与机构无法替代的作用。这个组织既可以代表各大学反映其团体利益,影响国家管理部门的决策与政策,同时,又可以影响各大学贯彻国家的意志、执行国家政策。
  大学校长协会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在大学的内外管理体制中的特点作用对我国大学管理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在大学办学自主权日益扩大,应对环境日益复杂、承担的责任日益加大的条件下,研究、探索和实践中国大学发展之路应该成为政府、大学和社会共同破解的一个重要的现实问题。
  4.有效地进行质量与水平评估,促进大学的健康发展
  关注质量、提高水平是当今世界高等教育的发展潮流和趋势。在这个问题上,各个国家都实行了一些必要的措施(包括强制的与非强制的,政府的与非政府的评估)对大学进行质量管理与认证。丹麦与芬兰两国作为欧洲教育区的成员,按照“博格尼亚进程”的要求,根据统一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了大学质量评估与管理。
  评估是对大学进行有效管理的一种方法。在我国高校管理体系中,随着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逐渐扩大,评估是政府对大学的重要管理途径之一。
  目前,在对大学的管理过程中,评估作为评价的一种手段被广泛使用。在各种项目评估中,居于核心位置的应该是对大学的质量、水平、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评估。因此,我们需要细致研究国际上有效的大学质量评估办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和大学发展的环境与趋势,借鉴欧洲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的方法与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以提高质量和绩效为目标实施合并多种相关评估,作为拨款的参考依据,加强对大学的整体的具有导向性的评估,全面调动学校的积极性,推进中国高校的可持续发展。
  5.推进国际化进程,扩大影响力
  芬兰、丹麦两国政府和大学高等教育的国际化进程给予了高度重视,把大学的国际化作为提高办学水平,扩大影响力的重要途径。两国大学实施的大学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要推出若干所能够赶超美国的世界一流大学。
  在推进国际化进程中,两国政府与大学中国给予了特殊的重视。这主要取决于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取决于中国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这些年来的快速发展。两国政府和大学都表示要更多地吸收中国留学生,同时,也鼓励本国学生到中国留学。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教育国际化的背景下,实施国际化战略,是我们提高人才培养力量,大力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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