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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是中国的创举?

来源:《中国科学报》 2012年10月11日 作者:浦家齐

  一般认为“独立学院”是中国的创举,但公办机构直接创办或参与创办私立高等教育的相关实践,前苏联和东欧国家要早于中国。在俄罗斯,私立机构最积极的创办者,恰恰是公立高等教育机构(包括大学、专科学校、学院)以及公立学术研究机构。超过一半的私立机构以这类公立高等教育机构和公立学术研究机构作为创办者或共同创办者。尽管是两种分离的法定实体,但如此创办的私立机构寓居于公立机构,享受公立机构的图书馆、体育设施、宿舍、实验室,并由公立机构校长进行非正式管理,并在实际上作为这些公立机构的分支运作。
  “独立学院”现象还发生在格鲁吉亚。2010年,格鲁吉亚有214所私立机构,其中63所私立机构借用中学或高校的基础设施。比如格鲁吉亚第一所私立机构就是在第比利斯国立大学的基础上设立,另一所私立机构欧洲管理学校60%总资产来自公立机构第比利斯商业学校。
  这与我国“假独立”、“校中校”现象如出一辙。“独立学院”在我国出现于1999年,而在俄罗斯和格鲁吉亚,转型伊始就诞生,时间上先于我国10年。中式“独立学院”鱼龙混杂,其中包括“挂靠或改制”模式,也就是私立机构挂靠公立机构,在俄罗斯,这被称为“搭车”。1996年,俄罗斯教育法规定公立机构热门专业自费生比例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25%,此规一出,公私纷纷联手:私立机构学生可以享用公立机构设施以及师资,公立机构借此收费。
  俄罗斯和格鲁吉亚公立机构这么做的动机很简单:创收,保住人员不外流。转型以来,前苏联和东欧各国都经历了严重的经济衰退,即使被西方媒体称为转型“样板国”的捷克、匈牙利、波兰,也等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才回到了转型前的经济水平,而其他国家一直等到2000年左右才恢复元气。
  截至2001年1月,俄罗斯教育系统拖欠工资达25亿卢布,教育腐败盛行。相关调研显示,俄罗斯教育腐败之根源,在于教育公共资助剧减和民众贫困加深,高校教师和行政人员受贿更多关乎生存。格鲁吉亚1994年GDP仅为1989年的15%,内战和种族分离运动使经济雪上加霜,教育拨款占GDP的比重1991年超过7%,到1994年不足1%,公立机构创办私立高等教育,也是生计所迫,为了收支相抵熬过艰难岁月。可见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独立学院”是公立机构求生之举,而在我国,不乏谋利之需,动机上有别。
  中式“独立学院”与俄罗斯、格鲁吉亚相关现象最大的区别,在于中国“独立学院”在纯粹私立高等教育诞生十余年后才出现,是典型的贬抑私立高等教育行为,而在俄罗斯和格鲁吉亚,该现象自转型之后诞生,无所谓对私立高等教育的冲击和不公。中式“独立学院”是先有实践,后有法规追加,而俄罗斯法律一开始就对此加以认可。
  根据1992年俄罗斯教育法,私立机构的创办者可以是国家权力机构、地方管理机构、在俄罗斯境内注册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国内和国外组织、俄罗斯公民和外国公民。由于没有限定创办者所有制形式,俄罗斯各级政府组织都参与创办私立机构,尤其是在莫斯科,不乏国家部门以及国家杜马委员会和附属委员会。这早已突破经典私立高等教育的定义,而且比我国的“独立学院”走得更远,如此诞生的教育,更加公私莫辨。
  1996年,俄罗斯教育法规定,公立机构可以招收自费生,有权出租土地(但所获租金应用于教育事业),可以从事各类经营性活动,包括销售、出租校产、提供中介服务、参与股份制公司、购买股票等有价证券、开办校办产业。上述规定意在鼓励公立机构走市场化之路扩大财源,尽管其前提是不损害教学活动并遵守俄罗斯经营法,但鼓励尺度如此之大,必将导致公立机构在行为方式和精神气质上与私立机构不分伯仲。在具体运作上,公立机构往往效仿私立机构,以达到更高效率、争取更大市场份额。(时间:2012年4月25日 来源:《中国科学报》 作者:何雪莲)
  警惕自主招生落入应试教育樊笼
  当我国本科院校的自主招生试点进入第10个年头的时候,试点院校也从22所扩展到80所。这时候许多人开始反思,为什么10年努力,自主招生尚未达到预期目标?但是,似乎更加值得反思的事实是,我们在规划自主招生时根本就没有设定过目标。
  事情的发展几乎是各所高校“各奔前程”,有许多高校甚至是在没有思想准备的情况下,随大流而加入了自主招生的队伍。
  自主招生被误读
  自主招生试点,不能不设定目标。如果暂时明确不了,那就应该通过讨论和研究使之明确。从10年运行的结果来看,一种高校招生的新的秩序,显然不可能通过各种过程的自然撞击而建立起来。
  对于自主招生的预期目标,教育界实际存在着许多误读。
  误读之一,自主招生的目标就是在全国高校全面推行,最终取代现行的统一高考。因为自主招生离此距离尚远,所以说它没有达到预期目标。自主招生的最初几年,试点院校年年扩充,反映了教育部的这种努力。也许这种全面推行的努力,至今也没有放弃过。
  许多人列举上世纪50年代以前的招生来说明自主招生全面推行的可行性,但是他们都忽视了当前我国高等教育规模比那个时期的平均值扩大了800倍。假设一所高校每年招生3000人,如果报名者为其10倍,考试规模就达到30000人,这时高校就很难对考生作个性化的考查。如果推行多校联考,工作量虽然小了许多,但仍然会不堪重负。那时候,恐怕格式化的试题、标准答案又会成为唯一的解决方案。而皈依于应试教育的自主招生相比于现行的统一高考,就没有优越性可言了。
  误读之二,自主招生就是要招收比统一高考质量更高的生源。但是,在一些高校所招收的学生中,由自主招生所招收的生源并不优于统一高考,于是人们说,预期的目标没有达到。但是,这也是误读了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是为了招收与统一高考不同品质的考生,而不是考分更高的考生。它是基于对人才结构多样性的需要而设立的。自主招生是作为统一高考的补充,旨在解决统一高考所不能解决的问题,而不是为了取代统一高考。
  我们要问的恐怕不应该是自主招生与统一高考孰优孰劣,而是自主招生和统一高考相得益彰的招生秩序是不是优于以统一高考为单一渠道的秩序。这些年来,我们对于两种招生渠道之间如何互相推动,看来是少了一些思考。
  误读之三,自主招生应该是比统一高考层次更高的招生,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一定是水平更高的高校,自主招生比例越高则该高校的水平也越高,有推荐考生资格的中学,也一定是水平更高的中学,如此等等,都是对自主招生的误读。
  重在突破应试教育秩序
  那么,自主招生究竟应该设定怎样的目标呢?笔者认为,自主招生必须体现于对应试教育秩序的突破。所谓应试教育秩序,就是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实施录取的招生办法。它的后果是鼓励学生成绩全面拔尖,而不鼓励学生的个性化发展,由此产生了一种不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教育导向。不能说按照这种法则一定招收不到好的人才,但是它会发生重大的遗漏。这种遗漏之所以必须弥补,不在于考生的数量,而在于考生的品质。
  有人指责自主招生为了占比例极低的考生而兴师动众,是得不偿失的,这种批评是肤浅的。衡量自主招生是否成功,首先要看其招生程序的设置,是否着眼于招收在统一高考的办法下会遗漏的优秀考生。自主招生必须以考生具备特质为前提,在此基础上当然也应该考查各科成绩是否达标,但是不应该以高分为前提,在此基础上才来考查考生有没有特质。
  所以,特别是在起步阶段,切忌过多地强调自主招生的规模。如果规模虽小而实现了对应试教育的突破,即使只是在有限的范围内,也应视为自主招生的成功;反之如果规模大而无所突破,则其成果就难以评价了。经过10年的探索再来反思,我们不得不承认并未找到这个突破口。
  所谓自主招生,决不是高校爱怎么招就怎么招。现在,教育部大体上的要求是,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统一高考,只要考生的成绩达到了一本线,高校爱怎么招就怎么招。在过去几年中,以为设定了高考线,自主招生就不至于走偏方向,但事实证明并不尽然。一个严峻的现实是,自主招生正在落入应试教育的樊笼。显然,现在我们所面对的不只是自主招生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更要正视某些与当年启动自主招生试点的初衷背道而驰的动向。
  必须通过讨论,把自主招生的目标搞清楚,结束运行了10年的迷茫局面,以期在高校招生改革的下一个10年中,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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